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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责任年龄
来源: | 作者: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 2023-06-05 | 48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一、无责年龄

不满12周岁的人,对所有犯罪都不用负刑事责任。犯罪嫌疑人不讲自己的年龄,司法机关可以进行骨龄鉴定,鉴定意见证明犯罪嫌疑人已满12周岁,就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
二、相对有责年龄

1.12-14周岁,根据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的修改,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岁,因此根据《刑法》规定: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或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2.14-16周岁,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防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三、完全有责年龄

根据《刑法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。

四、减轻责任年龄

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犯罪时年龄大于12周岁小于18周岁的,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,且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,不判处死刑。审判时年龄大于75周岁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,过失犯罪的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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